5月17日,市协会在南海区御堡生命健康研学基地举办第三期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班。 本期培训班共吸引了280多家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参加。 
本次培训得到了市、区各级单位的大力支持,为了确保此次培训质量,南海区禁毒大队民警李小兵和南海区办事处主任李文芳分别向参训人员进行了开班动员。 
南海区禁毒大队民警李小兵 
南海区办事处主任李文芳 培训班上,协会法律顾问张达鸿,结合现实案例,深入浅出地向从业单位负责人重点讲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内容包括: 一、法律赋予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企业经营中的地位和权利的同时,也伴随着责任和风险。 二、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的负责人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管理等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结合案例,剖析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风险。 四、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随后,化学专家丘雄文就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基本要求进行了讲解和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提高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易制毒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明确经营责任。 更好理解和执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基本要求,对从业单位内部形成闭环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的非法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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