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问题梳理:
A 厂从 2008 年一月至五月未经备案购买了易制毒化学品甲苯共二吨,六月,厂变更了法人代表,A 厂从6月至7月未经备案购买了甲苯共一吨。
1、现以未经备案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对A 厂进行处罚,计算数量时,对变更法人代表前二吨,能否累加?
2、每个月的甲苯的价值不同,在计算货值时,是以每个月购买时价格计算,还是以价格鉴定的那个月的价格计算?
A问题解答:
1.违法事实并不因为法人变更而不存在,购货量可以累加。
2. 对货值的认定,可以由相关评估、鉴定单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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